吉林省醫療衛生職稱結構是按照比例來分配的,正高級職稱比例最小,副高級職稱其次,中級比例最需哦,初級比例最低。醫院級別越高,正高級比例越高。本文為大家介紹吉林省醫療衛生職稱結構比例。
分類優化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
(一)綜合性醫院、專科醫院。
1.三級甲等:正高級≤14%,副高級≤28%,中級≤48%,初級≥10%;
2.三級乙等:正高級≤11%,副高級≤24%,中級≤50%,初級≥15%;
3.二級甲等:正高級≤9%,副高級≤21%,中級≤52%,初級≥18%;
4.二級乙等:正高級≤7%,副高級≤18%,中級≤55%,初級≥20%;
5.一級:正高級≤3%,副高級≤15%,中級≤57%,初級≥25%。
未評級的縣級及以上醫院由其主管部門商同級人社部門,綜合醫院床位、科室設置、專業技術人員配備、醫療技術水平等因素,暫時參照相應級別乙等醫院標準核定;已評為二、三級但未定等次的醫院,暫時參照同級乙等醫院標準核定,待醫院具體等次確定后予以調整。未評級的鄉鎮衛生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站)參照一級醫院標準核定。
(二)疾病預防控制單位。
1.省屬單位:正高級≤15%,副高級≤29%,中級≤46%,初級≥10%;
2.市屬單位:正高級≤11%,副高級≤24%,中級≤50%,初級≥15%;
3.縣屬單位:正高級≤9%,副高級≤21%,中級≤52%,初級≥18%。
長春市本級疾病預防控制單位在執行市級標準基礎上,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可逐步上調1-3個百分點;梅河口市、公主嶺市疾病預防控制單位在執行縣級標準基礎上,高級專業技術崗位結構比例可逐步上調1-2個百分點。
(三)其他公共衛生單位〔地方病(職業病、麻風病)防治、衛生監督、愛國衛生、婦幼保健與計劃生育、健康教育、突發公共衛生事件處置、醫療急救、血站、衛生科學研究等單位〕。
1.省屬單位:正高級≤12%,副高級≤27%,中級≤48%,初級≥13%;
2.市屬單位:正高級≤9%,副高級≤23%,中級≤52%,初級≥16%;
3.縣屬單位:正高級≤7%,副高級≤18%,中級≤55%,初級≥20%。
重點單位崗位結構比例是可以浮動的,優秀團隊中、高級崗位可以定向增加,高層次人才可以獲得崗位激勵。如果您晉升吉林省醫療衛生職稱,可以找我們在線編輯幫您安排職稱晉升成果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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