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英語比較結構的功能句法分析一文完稿時間是2000年7月。NOTE: The following paper will be appear
in the collection in honour of Professor Gui Shichun (to be published by
Shanghai Foreign Language Education Press)。
A Functional Analysis of Comparative Constructions in English
英語比較結構的功能句法分析
1 導言
在國外的學術界,著名學者的同事、學術朋友、學生或崇拜者會在特別的時候為這位學者編紀念論文集(festschrift),以表示對他的敬意;這類論文集的論文通常由這位學者的同事、學術朋友、學生、崇拜者等撰寫,論文集要么直接在標題上點明是為某人而編(如:Greenbaum,
S., G. Leech, and J. Svartvik (1980) (eds) Studies in English Linguistics
for Randolph Quirk. London: Longman),要么在副標題上說明為某人而編(如:Hoey, M. (1993) (ed)
Data, Discourse and Description: Essays in Honour of Professor John Sinclair.
London: Collins; Cook, G. and B. Seidlhofer (1995) (eds) Principle and
Practice in Applied Linguistics: Studies in Honour of H. G. Widdowson.
Oxfor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出這樣的紀念文集通常都有一個理由(如某人XX大壽,或退休,或慶祝XX活動,或有其他特別的原因)。例如系統功能語言學創始人M.
A. K. Halliday要退休時,他的同事、學術朋友、學生、 崇拜者便著手為他編五冊紀念論文集,即(1)Steele and Threadgold
(1987), Vol. 1 and Vol. 2., (2) Hasan and Martin (1989), (3) Fries and
Gregory (1995), (4) Berry, Butter, Fawcett and Huang (1996)。在國際應用語言學界,像J.
Mch Sinclair, H.G. Widdowson, C. Candlin, M. Hoey等等人也都有人為了表示對他們的敬意而編輯紀念論文集獻給他們。
廣東外語外貿大學的學者為桂詩春先生編輯紀念論文集,以表示對桂先生在語言學與應用語言學方面所做出的貢獻的敬意,這是一件非常值得做的事。就桂先生在國內外的學術地位和學術影響而言,這樣的專集早就應該出版。我能有機會為這個專集獻上一篇習作,感到十分榮幸。我要感謝紀念文集編者給我這個機會。
在此之前我曾兩次為我所敬仰、崇拜的師長的紀念論文集獻上習作。第一次是1994年,所寫的Experiential Enhanced Theme
in English獻給M. A. K. Halliday (見Berry, Butler, Fawcett and Huang, 1996:
52-112), 第二次是三年后的1997年,所寫的《從方式原則看廣告語篇中的語碼轉換》(見黃國文、張文浩 編,1997,第240-252頁)獻給了王宗炎先生。該論文集是為了慶賀王宗炎先生85壽辰及從教55年而特編的。這一次獻給桂詩春先生的習作是1997年的三年后,是一次令人高興的巧合。
我在廣外工作期間曾先后兩次正式修過桂詩春先生講授的五門課,課程的名稱分別是:英語詞匯學、應用語言學、普通語言學、心理語言學、實驗設計與統計學。雖然我不是個出色的學生,但也從桂先生那里騙走了這些課的學分。不過,我覺得我從桂先生那里學到的東西遠遠不止限于他的講課和他所發表的學術論文和所出版的專著(見陳建平
1998:30-32);在有幸與他在一個系工作的十余年里,桂先生的為人和治學深深地影響了我。我想,先生的學術思想影響的不僅僅是我們這些有幸親耳聆聽他的教誨的人,而是整整一代人,一代有志于把應用語言學的理論與中國的教學實踐結合起來的千千萬萬中國外語教師。
最近幾年來本人的研究興趣主要在系統功能句法(見黃國文 1998a, 1998b, 1998c, 1998d, 1999, 2000),這篇習作是這個研究課題的一部分。本文準備討論的是英語比較結構的功能句法分析,主要目的是試圖從一個新的視角對一個舊的題目進行探討,從而證明功能句法分析有助于我們對一些熟悉的結構重新審視。
一般的語法書(如Close 1975, Quirk et al 1985,張道真 1980)在討論形容詞和副詞時都會論及到這兩個詞類的比較級問題,并認為由than和as
引導的從句是狀語從句的一種。我國出版的大多數語法書也采用這種觀點。根據這種做法,下面例(1)和(2)中的斜體部分是狀語從句:
(1) George is quicker than I am. (Close 1975: 62)
(2) He worked 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 (張道真 1980:493)
Quirk 等(1985)雖然沒有明確說上述這類例子中的斜體部分是狀語從句,但他們認為than-結構和as-結構是從句這一點是無疑的(見Quirk
et al 1985:1127 - 1146)。
本文準備討論的問題是:① 把例(1)和(2)中的斜體部分看作是狀語從句是否合適?② 例(1)中的形容詞比較級形式er與后接的than I am
之間存在什么關系?③ 例(2)中的第一個as與as a skilled worker之間的關系又是如何?本文的理論基礎是系統功能語言學 (Halliday
1994; Fawcett 1974-76/1981, 1995, in press; Bloor and Bloor 1995; Downing
and Locke 1992; Lock 1996; Thompson 1996),句法分析所遵循的原則是形式是意義的體現(黃國文 1998a,
1999)。 2 比較結構的初步句法分析
Quirk 等(1985:1144-1146)指出,對含有比較結構的句子目前有兩種分析。第一種是傳統的分析法,把比較從句當作狀語(A - Adjunct,
如下面例(3)中的than Bill is),把比較成分(comp-element, 如下面例(3)中的more intelligent)當作主語補足語
(Cs - subject Complement):
S V Cs A
(3) John is more intelligent than Bill is. (Quirk et al 1985: 1144)
第二種分析法是把比較從句連同其前面的比較項(comparative item,如例(1)中的-er和例(3)中的more)當作是程度修飾語(degree
modifier)。按照這一觀點,下面例(1a)、(2a) 和 (3a)中的斜體部分就是這種程度修飾語:
(1a) George is quicker than I am.
(2a) He worked 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
(3a) John is more intelligent than Bill is.
至于比較項與比較從句之間的關系,Quirk等是這樣說的:比較從句充當比較項的補足成分。具體地說,在例(1a)中,than I am 充當-er的補足成分,在例
(2a) 中,as a skilled worker充當它前面的as 的補足成分,在例(3a)中,than Bill is 是more 的補足成分。
根據這個分析,比較成分(如例(1)中的quicker, 例(3)中的more intelligent)和比較從句都不單獨充當句子的直接成分,而是兩者結合在一起時才擔任句子的直接組成部分。例如:
(3b) John is more intelligent than Bill is.
S V Cs
(1b) George is quicker than I am.
S V Cs
Quirk等(1985:1145)對例 (3b) 中的主語補足語 (Cs) 中各個部分之間的關系是這樣分析的:
比較成分 比較從句
more intelligent than Bill is
前置修飾語 中心語 前置修飾語的補足成分
中心語的程度修飾語
按照Quirk等(1985:1145)的觀點,上面例 (1b) 中的主語補足語可以這樣分解:
比較成分 比較從句
quicker than I am
詞根 (quick) 后綴 (-er) 后綴補足成分
中心語
Quirk等(1985)對英語的比較結構所做出的句法分析比傳統的分析要深入和細致得多。它對于探討比較結構中各個成分之間的語義關系會帶來很多啟發。但是,我們認為,對英語比較結構的研究還可以深入,有些問題還可以進一步探討。
3 as-從句和 than-從句的性質
如前所述,很多語法學者(如Close 1975, 張道真 1980)都認為例(1)和(2)中的as-從句和than-從句是表示比較的狀語從句,即比較狀語從?quot;(adverbial
clause of comparison)。
在對從句的宏觀分類上,黃國文和肖俊洪(1996)沒有根據從句在小句中的語法功能(如主語、賓語、定語、狀語等)把從句分為主語從句、賓語從句、定語從句等,而是從從句與句子其他成分之間的關系角度把英語的從句分為三大類,即小句成分從句(clause
as clause clement),短語(詞組)成分從句(clause as phrase/group clement),獨立成分從句(clause
as independent element)。他們把傳統語法書中所說的比較狀語從句當作是短語(詞組)成分從句。這種做法是基于這么一個認識:像例(1)和(2)中的從句并不充當小句的直接成分,而是用來修飾或說明短語(詞組)并與短語(詞組)一起充當小句成分。⑴
把傳統語法所說的比較狀語從句當作短語(詞組)從句,而不是小句成分從句,這表明了作者對這類小句的性質有了與很多傳統語法學者不同的看法。
根據黃國文和肖俊洪(1996:179-180)所提出的分析方法,例(1)中的George is quick和例(2)中的He worked fast
是主句(他們稱為母句 ---- matrix clause),-er than I am和as … as a skilled worker是從句。這種分析法的優點是把more(或-er)和as
與than-從句和as-從句之間的結構關系明確表示出來,但缺點是沒有揭示more(或-er)… than-從句或as …as-從句與形容詞(或副詞)之間的結構關系。
根據章振邦等(1997:1442-1443)的觀點,例(1)中的than I am修飾其前面的-er, 例(2)中的as a skilled
worker修飾其前面的as。這種做法與Quirk等(1985)的觀點是一致的。他們這種分析法的優點在于把比較從句看作是修飾成分,而缺點則是:一方面他們把
-er(或more)和as當作帶修飾成分的核心,另一方面又沒有把這個核心成分與小句中其他成分的關系明確表示出來。因此也許這樣可以說,無論是章振邦等(1997),還是黃國文和肖俊洪(1996),他們對比較結構的研究還有很多改進的余地。 4 早期的系統功能學者對比較結構的看法
早期的系統語法學者(如Sinclair 1972)便對比較結構中比較成分和從句之間的關系作了有益的探討。例如,Sinclair (1972:
207) 指出,在下面例(4)中,as cheap as yours 是個以形容詞充當中心語的詞組(adjective-head group):
(4) They’re as cheap as yours.
Sinclair認為,as是前置修飾語(modifier), cheap是中心語(head),as yours是后置修飾語(qualifier)。
Young(1980:290-291)對比較成分與從句的結構關系的描寫基本與Sinclair一樣,但他所舉的例子與Sinclair有所不同。在涉及形容詞和副詞詞組時,他舉的是含有than-從句的比較結構,而且比較成分都是由一個單詞體現(即通過在形容詞或副詞后面加上后綴
-er,而不是采用 more + adjective結構)。下面的兩個例子是Young (1980: 290)舉的:
(5) (This cup is) bigger ∣ than that one is.
h q
(6) (Bill runs) faster ∣ than Jack does.
h q
按照Sinclair (1972) 的觀點,上面例子中的bigger和faster實際上是head + modifier (即big +
ger, fast + er) 結構;試比較:
(7) (This story is) more interesting than that one is.
m h q
我們認為,Young (1980: 290) 對例(5)和(6)的形容詞和副詞詞組的結構描寫不夠準確,因為句中的bigger 和faster是形容詞和副詞的比較級,它們是由形容詞和副詞和其比較項構成的復合物。
Sinclair (1972) 和Young (1980) 都注意到,比較從句除了出現在形容詞詞組和副詞詞組中外,還出現在名詞詞組之中。例如,下面例(8)是Young
(1980: 291)舉的:
(8) (I’ve read) longer books than that one is.
m h q
在我們看來,例(8)中的longer不能簡單看作是books的前置修飾語,因為嚴格地講,后綴-er的出現與than-結構的出現有關,沒有 than-從句就不能用形容詞的比較級(即longer),反之亦然。此外,把than-從句和as-從句簡單看作是名詞中心語的后置修飾語是不合適的。
Sinclair雖然也注意到名詞詞組中的比較從句,并舉了例作說明,但他也沒有對含有比較從句的名詞詞組進行詳細的描述。因此,無論是Sinclair(1972)還是Young(1980),他們對含有比較結構的詞組中各個成分的結構描寫還存在著改進的余地。
5 比較結構的功能分析
加的夫語法 (the Cardiff Grammar) 是系統功能語法的一種方言(dialect), 是以Robin Fawcett為首的語言學者建構的一個系統功能語法模式(見黃國文
1995,1999)。關于這個語法模式的一些理論和方法,可參見Fawcett (1974-76/1981, 1980, 1995, in press),
Fawcett and Huang (1995), Fawcett, Tucker and Lin (1993),Tucker (1998),黃國文(1999),Huang
and Fawcett (1996),馮捷蘊(Feng 2000)。
我們所見到的用加的夫語法模式的理論來分析英語比較結構的公開出版論文是Tucker(1992)。但最全面的分析是在Fawcett (1995)。下面我們根據Fawcett
(1995) 的分析對英語的比較結構作些討論,同時對Fawcett 的一些做法作些評論。
5.1 質詞組中的比較結構
在加的夫語法中,沒有一般語法書所說的形容詞詞組和副詞詞組,這兩類詞組被看作是質詞組(quality group,如very young,
very frequently),與之并列的還有量詞組(quantity group, 如very much, much more, a
large number, five kilos)、名詞詞組(nominal group)和介詞詞組(prepositional group)。⑵
在質詞組中,必選的(obligatory)成分稱為主體(apex), 它表示的是某一物體(Thing)的質(如She is nice和She
is a nice girl中的nice)或某一情形 (situation) 的質(如She speaks nicely中的nicely)。在含有比較從句的質詞組中,除了有充?quot;主體的成分外,還有一個表示主體所帶的質的數量多少的成分,這個成分同時也表示某種關系(reference);前面例(3)中的more就屬于這種成分。在加的夫語法中,這個成分被稱為調節語(temperer),這個調節語預示著主體后面要出現某一表示完成(finishing)意義的成分,這一成分稱為完成語(finisher)。下面我們用加的夫語法來解釋例(9):
(9)Henry is more careful than George is.
在這個例子中,充當補足語的more careful than George is是一個質詞組,careful 是主體,more是調節語,than
George is 是完成語。careful表示某一物體 (即Henry) 的質,即特性,more 表示careful這一特性的數量,即多,它同時也預示著主體后面會出現一個表示比哪一個多的成分,這個成分就是完成語than
George is。無論從結構還是意義的角度看,有了調節語就會有完成語。當然,在實際語言體現方面,完成語有時因有特定的語境也可以不出現(體現)。例如:
(10) A: I think George is careful.
B: I agree, and Henry is more careful.
在這里,B的話段and Henry is more careful所表示的意義是and Henry is more careful than
George is,但由于比較范圍明確,所以在語言體現時完成語 (than George is) 便沒有出現。
值得指出的是,調節語既可以表示主體所帶的質的多(如上面例(9)中的more),也可表示主體所含的質的少,例如:
(11)George is less careful than Henry is.
在這個例子中,調節語less表示的是主體所帶的質的少。無論是多還是少,這種意義的表達都要根據完成語的意義才能確定比較范圍。
在上面例(3)、(7)、(9)、(10)、和(11)中,調節語都是由一個單詞充當,(如more, less);在例(2)和(4)中,調節語也是由一個單詞充當(即as)。在例(1)、(5)和(6)中,調節語在語言體現方面成了充當主體的形容詞或副詞的后綴。
因此象例(1)中的quicker,例(5)中的bigger和例(6)中的faster體現的都是主體和調節語的合成體。在下面例(12)中,調節語由一個含有兩個單詞的量詞組(即
much more)充當:
(12) Helen is much more beautiful than Mary.
根據加的夫語法的分析,much more 在例(12)中是一個量詞組,其中more是量額(amount),much是調整項(adjustor);這個量詞組在質詞組中充當調節語。
從功能句法角度看,前面例(1)、(3)、(4)、(5)、(7)、(9)、(11)、和(12)都屬于主語 + 操作詞/主要動詞 + 補足語結構,其中操作詞(Operator)和主要動詞
(Main Verb) 由一個動詞(即is, are)體現,因此屬于重合(conflation)現象;補足語都是由含有調節語和完成語的質詞組充當,其中有些質詞組的主體和調節語只由一個單詞體現(如例(1)中的quicker),有一個質詞組的調節語則由一個量詞組體現(即例(12)中的much
more)。在例(2)和(6)中,質詞組(即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 faster than Jack does)在小句中充當狀語,表示方式(Manner)意義。
5.2 名詞詞組中的比較結構
在前面例(8)中,比較結構出現在名詞詞組中。從Young(1980:291)對例(8)的分析看,他和Sinclair (1972)一樣認為than-從句和as-從句是名詞中心語的后置修飾語:
(8a) … longer books than that one is.
m h q
雖然名詞詞組可以由m (modifier) + h (head) + q (qualifier) 構成(如下面例(13)中的 young
girls who are blonde),但這種組合與例(8a)在本質上是有區別的。
(13) (He likes) young girls who are blonde.
m h q
如果我們比較例(8a)和(13),便可看出,例(13)中的who are blonde是補充說明young girls, 它的出現與否并不影響小句的語法結構和意義;我們既可以說例(13),也可以說He
likes young girls。與此相反,例(8a)中的than that one is的出現與否與longer有關。有了形容詞的比較級
(er或more) 就必須有than-結構,盡管有時在語言體現方面這個結構并不一定要出現。無論than-結構是否出現,用了形容詞(或副詞)的比較級形式就表達了語義上的比較;這點是例(13)這種結構中所沒有的。從這一點看,把例
(8a) 和(13)看作是同類結構是不合適的,因為功能句法分析的一條原則是:形式是意義的體現(黃國文1998a, 1999);形式相同,所體現的意義就相同;而當意義不同時,所采用的體現意義的形式也就不同。
按照加的夫語法,例 (8a) 中的longer … than that one is是個質詞組,它充當books的前置修飾語。在這個質詞組中,
long是主體,-er是調節語,than that one is是完成語。下面再分析一個例子:
(14)It was a more beautiful view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Sinclair
1972: 160)
這是一個主語 + 操作詞/主要動詞 + 補足語的例子,補足語由一個帶有比較結構的名詞詞組充當。這個名詞詞組由幾個成分組成:view是中心語,more
beautiful …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是修飾語,a 是指示語(deictic)。充當修飾語的質詞組由三個部分組成:主體
(beautiful),調節語 (more),完成語(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在例(14)中,在名詞詞組中充當修飾語的more beautiful …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屬于一個非連續(discontinuous)
結構;如果我們把例(14)改為 (14a),則修飾語中沒有出現非連續現象:
(14a) It was a view more beautiful than I had ever seen before.
同理,我們也可把例(8)改為 (8b),這樣充當修飾成分的結構也就不出現非連續現象:
(8b) (I’ve read) books longer than that one is.
從例(8b)可以看出,充當名詞中心語的修飾成分只有一個,即longer than that one is。從這一點看,Young (1980:291)把它當作是兩個修飾成分(即modifier
(前置修飾語)和qualifier (后置修飾語))是不合適的。從結構的角度看,例(8)與例(8b)和例(14)與例(14a)是不完全一樣的。
現在我們再來看例(8)和(14)中的修飾成分,看應該把它們當作前置修飾語還是后置修飾語。我們認為,如果我們承認這兩個例子中都出現了非連續現象,則應把這個修飾語當作是前置修飾語;如果把例子分別改成(8b)和(14a),則這個修飾語是后置修飾語。值得注意的是,如果longer
than that one is是后置修飾語,則可認為(8b)和下面(8c)相近:
(8c) (I’ve read) books which are longer than that one is.
根據傳統語法,例(8)中的than that one is 是整個句子的狀語從句,而在(8c)中它則是句子的定語從句中的狀語從句。但從系統功能語法角度看,無論在例(8)還是在例(8c),than
that one is都是詞組成分。 5.3 量詞組中的比較結構
上面§5.1和§5.2中所討論的質詞組和名詞詞組中的比較結構,實際上都是質詞組中的比較結構,所不同的是,在§5.1中,質詞組單獨在小句中充當補足語,而在§5.2中,質詞組在名詞詞組中充當前置修飾語。
本節準備討論的是,含有比較結構的量詞組。它的作用既可以是名詞詞組中的前置修飾語(如下面例(15)中的more … than she wanted),也可以是狀語(如下面例(16)中的more
than he loved her,還可以是補足語(如例(17)中的more than he wanted to)⑶,等。
(15) She had eaten more ice-cream than she wanted.
(16) Gladys loved Keith more than he loved her.
(17) John didn’t say more than he wanted to.
根據加的夫語法,例(15)、(16)和(17)中的more than … 都是量詞組,其中more是量額,than-從句是完成語,more
體現的是調節語和數量。試把例(15)與下面(15a)作比較:
(15a) She ate much ice-cream.
在(15a)中,much 說的是數量;more 是much的比較級,它也可以是many 的比較級(如:She has many books.
→ She has more books than John.)。在例(15)中,more不但體現了數量much,而且也體現了用于比較結構的調節語。也就是說,much
加上調節語便成了more。如果只有表示數量的much,那就沒有比較;但當我們通過把much 改為more 而同時加入調節語成分時,也就預示著more后面會出現完成語,這樣才有比較可言。當然,在語言體現方面,有時完成語不一定要出現;但從語義角度看,比較還是存在的。這點與前面例(9)和(10)的情況一樣,不贅述。
如果我們在例(15)中的more 前面加上 rather, 那該句中的量詞組就由三個成分構成:① 調整項rather, ② 量額more, ③
完成語than she wanted。
5.4 質詞組中的范圍語
在加的夫語法中,下面例(18)中的at tennis 被分析為質詞組中的范圍語(scope):
(18) He is good at tennis.
在這里,at tennis用來確定主體good所表示的意義的范圍(即在某方面有本事)。在含有比較結構的質詞組中,同樣可以有表示范圍意義的成分的范圍語。例如:
(19) Helen is better at tennis than I am.
在這個例子中,better體現了主體和調節語(即形容詞good + 比較級),than I am體現了完成語,而at tennis則體現了范圍語。有時,一個質詞組中還可以有不止一個范圍語,例如:
(20)Mary is more angry with me about the new plans than Amy is.
在這里,with me 和about the new plans 都是范圍語,他們分別用來確定對誰生氣和關于哪方面的事。
在含有比較結構的名詞詞組中,用來充當修飾語的質詞組同樣可以有用來確定主體所表示的意義的范圍語,例如: (21)She is a more important
person around here than he is.
在這里,around here是質詞組中的范圍語。充當補足語的名詞詞組共由三個成分構成:指示語(a),中心語(person),修飾語(more
important … around here than he is);這個修飾語共由四個部分組成:調節語(more),主體(important),范圍語(around
here),完成語(than he is)。
5.5完成語的結構分析
在大多數情況下,充當完成語的成分在結構方面或多或少都出現省略現象,這點一般的語法書(如Quirk et al 1985: 1130-1131,
章振邦等1997: 1448-1453)都會談到,不贅述。
本節想討論的是,怎樣判定比較結構是從句還是短語?一個最常用的辦法是通過填補被省略的成分來判斷。試比較:
(22a) John is taller than I.
(22b) John is taller than me.
我們可以在例(22a)的I后面補上am, 但卻不能在例(22b)me 的后面加上am或is。有些語法書(如Close 1975: 63, 章振邦等1997:1449)認為用than
I是正式語體,用than me是非正式語體;從語法結構看,例(22a)中的than I(人稱代詞以主格形式出現)是從句,而例(22b)中的than
me(人稱代詞以賓格形式出現)是介詞短語。但是,如果把I 和me換成名詞詞組George或my brother, 那就無法確定了。但根據我們的觀察,大多數語法書都會把than
George / my brother當作是從句。例如,我們前面所舉的例 (2) 是張道真 (1980: 493) 舉的一個例子,他認為as
a skilled worker 是個從句。
Tucker (1992) 認為,下面例(23)中的than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是一個從句:
(23) It was bigger than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他認為從句中省略了幾個成分。下面我們把Tucker認為省略了的成分補上,并把它們放在中括號中:
(23a) It was bigger than [anything] [that]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was]
[big].
從例(23a)可以看出,被認為省略了的成分是:從句主語的中心語 (anything),它的后置修飾語(即關系從句)中的主語(that),than-從句的動詞(was)和補足語(big)。這一分析實際上表明了這么一種理解:比較從句中的省略成分可以填補。基于這種理解,很多人都會認為John
is taller than Mary 的完整式是John is taller than Mary is tall。但在實際交際中,人們是不會使用這種完整式的。當然,如果所比較的是不一樣的性質(物品),則不存在著省略式和完整式問題。例如:
(24)He is more intelligent than he is rich.
在這里,所比較的可能是同一個人的兩種不同的性質 (intelligent和rich)。如果把rich 省去,則兩個he不可能是同指一個人,所比較的也只是一個性質(intelligent)。
Tucker 在分析例(23)時也指出,than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也可看作是介詞短語,它的完整式應該是:than
anything that would fit under the stairs。 我們認為,這個分析比例(23a)更容易接受。
如果than引導的是從句,它本身就是從屬連詞 (Binder),如果引導的是短語,那它就是介詞;當than-結構是從句時,大多數情況下都會出現省略,當然也有不省略的情況,上面例(24)便是一例。當than-結構是短語時,則通常沒有省略(例外的情況是把前面例(23)中的than-結構看作是介詞短語)。
由as 引導的比較結構的情況與由than引導的一樣,既可以是從句,也可以是介詞短語;省略的情況也基本一樣,不贅述。
5.6 小句與小句復合體問題
很多語法書(如張道真1980,黃國文、肖俊洪 1996,章振邦等 1997)根據句子的結構分出簡單句、并列句和復合句,系統功能語法(如Halliday
1985, 1994, Bloor and Bloor 1995, Lock 1996, Thompson 1996)區分出小句和小句復合體(clause
complex)。小句復合體由兩個或更多的小句構成,這兩個(或更多)的小句之間既可能是并列(paratactic)關系,又可能是從屬(hypotactic)關系。系統功能語法中的并列關系和從屬關系與傳統語法中的并列(compound)句和復合(complex)句中小句之間的關系有相似之處,但不盡相同。限于篇幅,本文不作進一步的討論。
很多傳統的英語語法書都會把含有比較從句的句子(如前面例(1)、(2)等)看作是復合句,因為一般的看法是含有從句的句子便是復合句。系統功能語法在對小句結構的劃分等方面有很多做法與傳統語法的做法不一樣。例如,大多數傳統語法書都會把含有限制性定語從句(關系從句)的句子看作是復合句,但在系統功能語法中,這種句子不是小句復合體,而是簡單小句。這一觀點也被Quirk等(1985:719-720)所接受。
如果我們從小句之間的邏輯依賴情況(interdependency)(即從并列和主從角度)和小句之間的邏輯-語義關系(logico-semantic
relation)角度(即擴展(expansion)和投射(projection),見Halliday 1994, Thompson 1996)
來考察含有比較結構的例子,便可發現,這類例子更像簡單小句,而不像小句復合體。主要原因是大多數比較結構無論從結構方面看還是語義方面都在局部上起作用。因此,它們所涉及到的問題很難從邏輯依賴情況或邏輯-語義關系方面加以解釋。正因為這一點,我們認為,把含有比較結構的例子看作是簡單小句可能更合適。如果我們從傳統語法的角度解釋這一看法,那就是說,我們認為含有比較結構的句子最好不要看作是復合句,因為在大多數情況下,比較結構所涉及的只是詞組(短語)成分的結構(見黃國文、肖俊洪
1996:167-182)。
5.7 對一個比較結構的功能句法圖解
下面我們對前面討論過的例(20)(Mary is more angry with me about the new plans than Amy
is.)進行功能句法圖解;在這個例中,含有比較結構的質詞組在句中充當補足語。
(20a)
從上面(20a)可以看出,例(20)是個小句(Cl, Clause),它由三個部分構成(componence),即:①主語 (S, Subject),
② 操作詞(O, Operator)兼做(conflation, 用 / 表示)主要動詞(M, Main Verb),③補足語(C, Complement);主語由名詞詞組(ngp,
nominal group)填充(filling, 用 - 表示),這個名詞詞組只由領頭(h, head) 構成,領頭由單詞Mary 體現
(exponence, 用 △ 表示);操作詞兼主要動詞由is 體現;補足語(C)由質詞組(glgp, quality group)填充,這個質詞組由五個部分構成:即:①
調節語(t, temperer),② 主體(a, apex), ③ 范圍語(s, scope), ④ 范圍語 (s),⑤完成語 (f, finisher);這五個部分的體現情況如下(↘表示體現:X
is realized by):
① 調節語↘單詞more
② 主體↘單詞angry
③ 范圍語↘介詞短語with me
④ 范圍語↘介詞短語about the new plans
⑤ 完成語↘比較從句 than Amy is
從功能句法圖解方面看,兩個范圍語和完成語因為不是由一個詞項體現,所以還可以做進一步的圖解:
(20b)
(20b)的圖解表明:質詞組(qlgp)中的兩個范圍語(s, s)都是由介詞詞組(pgp, prepositional group)充當,第一個介詞詞組由介詞p
(preposition)和補充成分(cv, completive)構成,介詞由with體現,補充成分由名詞詞組(ngp)填充,這個名詞詞組由領頭
(h)構成,由me體現;第二個介詞詞組同樣由介詞和補充成分構成,介詞由about 體現,補充成分由名詞詞組填充,這個名詞詞組由限定語(d,
determiner)、前置修飾語(m, modifier) 和領頭(h)構成,限定語由 the 體現,前置修飾語由new體現,領頭由plans體現;完成語(f)由從句
(C1)填充,從句由三個成分構成:① 從屬連詞(B, Binder),②主語,③ 操作詞兼主要動詞;從屬連詞由than 體現,主語由Amy體現,操作詞兼主要動詞由is
體現。
必須指出的是,上面的分析還不是窮盡的,因為我們還可對一些成分作進一步的分析。例如,在第二個介詞詞組中,充當補充成分的名詞詞組中的前置修飾語 (m)
事實上可以進一步分析:
(20c)
上面這個圖解表明,前置修飾語由質詞組(qlgp)填充,質詞組由主體(a)構成,主體由new體現。另外,完成語中的主語實際上是由名詞詞組填充,而名詞詞組由領頭構成,領頭由Amy體現。 6 結語
本文是關于英語比較結構的句法分析,討論的重點是對該結構的功能句法探討。我們在導言中談到本文準備討論的幾個問題。下面簡單做一小結。
本文的討論表明,把George is quicker than I am 和He worked as fast as a skilled worker中的than
I am 和as a skilled worker看作狀語從句并不合適;他們的句法功能和語義都表明它們的出現與前面的more (或-er) 或
as 的出現關系密切;沒有more(或-er)或as,它們就不會出現,反之亦然。功能語法把more(或-er)和as當作是調節語,并指出它們的出現就預示著后面要出現一個表示完成的成分,這就把more
(或-er) 或as與其后的than-結構或as-結構的結構關系和語義關系點明了。
本文的討論還表明,無論than-結構或as-結構是否以從句的形式出現,它們所在的小句通常都不是小句復合體,因為這種比較結構無論在語法結構方面還是語義關系方面在大多數情況下都只涉及到詞組成分的結構,它們大多數都不直接充當小句成分。當然,也可以根據比較結構所出現的句子(小句)的實際情況決定該結構是小句還是小句復合體。
最后我們想強調的是:功能句法分析是語篇分析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沒有語法分析的語篇分析根本談不上是分析,這點Halliday (1985: xvi-xvii,
1994: xvi-xvii)說得很清楚(參見黃國文 1999,2000)。 因此,在某種意義上說,本文的分析不但對句法研究有啟發,而且對語篇分析研究也有幫助。
注釋:
很多傳統語法書不區分詞組 (group) 和短語 (phrase),因此既可以說名詞詞組(nominal group),也可以說名詞短語(noun
phrase),二者沒什么區別。但在Halliday (1985, 1994)的系統功能語法中,詞組和短語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⑵ 很多系統功能學者(見Thompson 1996)都認為英語中有四類詞組和一類短語,即名詞詞組、動詞詞組、副詞詞組、形容詞詞組和介詞短語。但值得注意的是,韓禮德
(1994)并不是這樣劃分,他(1994:211-212)甚至把 even if, just as, if only 這類組合稱為連詞詞組
(conjunction group), 把 right behind, not without 等組合稱為介詞性詞組 (preposition
group)。此外, 對大多數系統功能學者(如Halliday 1985, 1994; Thompson 1996)來說,介詞性詞組與介詞短語(prepositional
phrase)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但是,Fawcett (1995, in press) 把Halliday (1985, 1994) 等所說的
介詞短語說成是prepositional group (介詞詞組),他不區分phrase (短語) 和group (詞組);Downing
and Locke (1992)也用prepositional group (介詞詞組)來指Halliday (1985, 1994)等所說的prepositional
phrase。
⑶ 根據傳統語法,例(17)中的more than he wanted to是賓語(Object);但在系統功能語言學中,它被稱為補足語(Comple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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