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林業科學論文
作者:劉德良 單位:嘉應學院
城市林業概念最早由加拿大學者ErikJorgensen(1965)[1]提出,但城市林業學術思想及其科研、教育等卻在美國得以發揚光大,自20世紀60~70年代以來,美國城市林業始終處于世界領先地位;歐洲的一些發達國家及日本等也于20世紀70、80年代分別接受了北美城市林業的思想,并憑借與美國的強勢關系以及強大的經濟基礎,城市林業的科學研究等也達到了近于美國的水平[2-8]。回顧城市林業從學術觀點到全面實施的建設與發展過程,分析、研究歐洲各國、美、日等城市林業先進國家成功的奧秘,可以清楚的看到,美、歐洲各國、日特別是美國城市林業之所以處于世界領先地位的根本原因,一是城市林業及系統管理的思想深深地植根于“環境運動”及其痛定思痛的反思中,所以從一開始就得到了政府、研究者、民眾的大力支持,也正因為獲得了官方、民眾的大力支持,使得城市林業在高起點上得以順利地發展;二是大力加強城市林業科學研究,通過各級政府與行業及專業協會等的廣泛參與,培養和鍛煉了一批現代城市林業科學研究與管理人才、提高城市林業科技水平是城市林業發展成功的又一個重要方面[7-8]。當今中國城市正處于深刻的(形態結構、思想觀念、行為方式等)社會變更時期,林業正處于“破壞與建設相持”的歷史新階段,在這樣一個繼往開來的新時期,前瞻性地開展國內外城市林業科學研究的對比分析,汲取他們成功與失敗的教訓,對類似于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在快速的城市化建設浪潮中如何協調經濟發展與城市綠化建設的關系,如何創造和諧的城市人居環境等具有重要的借鑒意義[7]。
1國內外城市林業科學研究的比較分析
1.1研究規范性
任何一門學科都必須有其明確的研究對象、范疇、任務、研究目的、研究內容、研究方法和手段等,對于城市林業這樣一門既年輕又古老的學科,目前其研究的規范性還有待于提高,如對于城市林業的概念,ErikJor-gensen(1965)[1]最早提出“城市林業并非僅指城市樹木的管理,而是指對受城市居民影響和利用的整個地區所有樹木的管理,這個地區包括服務于城市居民的水域和供游憩的地區,也包括行政上劃為城市范圍的地區”;美國林業工作者協會城市森林組為城市林業下的定義為“城市林業是林業的一個專門分支,是一門研究潛在的自然、社會和經濟福利學的城市科學。目標是城市樹木的栽培和管理,任務是綜合設計城市樹木和有關植物以及培訓市民,其范圍包括城市水域、野生動物棲息地、戶外娛樂場所、園林設計、地面污水再循環、樹木管理和木質纖維生產等”[9];而歐洲目前對城市林業的理解尚不盡完全相同,普遍是指管理位于城市內部或周邊的樹木和森林資源的一門科學、技術和藝術,目的是為了能讓城市的樹木資源更多地給社會提供環境、藝術、經濟、福利等方面的服務[10]。此外,我國學者王木林(1995)、吳澤民(1996)、彭鎮華(1999)、李吉躍(2001)等對城市林業都表達了各自的理解[6-7,11]。又如目前全世界對于城市森林范圍還停留在各自表述階段,沒有統一的標準。美國的GreyGW和DenekeTJ及我國臺灣高清教授認為,城市綠地和風景林及城市周邊的水源涵養林都應劃入城市森林的范圍,瑞典規定距市中心30km以內的林地為城市森林。美國和有些歐洲國家以乘坐陸地交通工具去旅游當天能返回城區的半徑范圍為城市森林規劃建設的范圍。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王成、王木林等強調要考慮行政區劃和實現城鄉一體化[6,11-12]。鑒于目前城市林業的基本概念、研究范疇在國際上還沒有一個統一明確的研究規范與標準,各個國家也只是根據各自歷史文化傳統或游憩的需要等制訂自己的標準與規范,因此,對于現階段的中國城市林業,在中國城市森林分會的組織下,組織有關機構如: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北京林業大學、中國科學研究院沈陽應用生態研究所等單位展開對諸如城市林業、范疇等一些基礎性的概念,結合中國的實際制訂一個權威而統一的標準(中國版),這對于我們以后的研究工作及城市林業學科的發展具有戰略性意義[13]。
1.2研究系統性
由于技術和認識上的滯后,傳統的綠地規劃一般只是在城市規劃總圖上根據現有用地完成“城市綠地率”、“城市綠化覆蓋率”和“人均公共綠地面積”等硬指標,而進一步的實際問題則較少深入考慮。城市應該建成什么樣子?如何解決現有城市的環境問題?怎樣才能創造出理想的城市人居環境?一個城市究竟需要多少綠量?量化的依據是什么[14]?城市森林的結構和分布如何?形態和布局如何與城市的形態有機結合?建成區的綠地如何與郊區的城市森林、城市農田、水域濕地等協調發展?綠地的生態服務功能是否得到充分發揮?凡此種種,由于錯把手段當目的,只求滿足建設部門有關城市綠地規劃的硬性指標,致使我國城市森林總體質量不高,生態、社會及經濟綜合效益還未得到充分發揮,對環境壓力的承受力也十分有限[15]。從目前國內外對城市林業研究的總體情況上看,其研究的主要內容包括:城市林業的產生和歷史淵源;城市森林的功能效應;影響城市森林建設的自然和社會因素;城市森林的調查和評估;城市森林的經營和管理;城市樹木的價值體系;城市林業法規和管理體制[16]。如對城市森林生態效益的系統評價這樣一個重大問題,涉及到城市林業的眾多方面,如城市森林的本底調查、群落結構、空間分布格局、制訂效益評價標準和規范等,目前國內大多受研究手段的限制,只能以有限的野外觀測數據為基礎進行單因子或有限幾個因子展開研究,研究結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受到一定程度的質疑,倘若借助于3S技術等現代新技術進行系統性分析,如美國林業(一個非盈利的民間保護組織,www.americanforests.org)開發并采用基于地理信息系統(GIS)軟件CITYgreen對包括亞特蘭大、新奧爾良、休斯頓、華盛頓特區和圣安東尼奧州20多個城市在內的生態分析,這些分析將城市森林改善空氣質量、碳儲存和吸收、能量利用、防洪控制等生態效益轉化為經濟價值[4-5,17-20],其研究結果的可行性和可靠性得以大大改觀,但目前這方面的研究在我國僅見于北京、天津、廣州、上海、沈陽等少數城市的航空遙感綜合調查研究。此外,眾多中國城市林業研究工作者,往往只注重于某一方面或某幾方面的研究,如有的城市研究工作者只注重城市森林的結構研究、有的則側重于熱島效應的研究或側重于污染氣體的治理方面,由此可見,各地區的研究雖各有優勢,但都比較分散,即各地區研究的角度和側重點不同,未將城市森林各方面的研究緊密結合起來,因而不能為生產管理部門提供重要的決策依據,研究的系統性還有待于加強[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