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10 | 計劃總結
為貫徹落實國家、省市學前教育工作會議和《國家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國務院關于當前發展學前教育的若干意見》、《省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積極發展學前教育,按照省市任務目標要求,結合我市實際,制訂全市學前教育三年行動計劃。
一、指導思想
堅持“教育即服務,質量即生命,安全即根本”的教育理念,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以高質量普及學前三年教育為目標,以滿足人民群眾對學前教育的需求為宗旨,堅持政府主導,落實政府對學前教育規劃、投入、監管和保障公平的責任;堅持公益性,將學前教育納入政府公共服務體系;堅持普惠性,為適齡兒童創造公平的學前教育機會;堅持改革創新,破除阻礙學前教育發展的機制障礙;堅持科學保教,保障幼兒健康快樂成長,讓的孩子接受優質的學前教育,全面推進“中國桃都,美好”建設。
二、發展目標
㈠總目標
到年,全市學前教育改革與發展的總目標是:構建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高質量普及學前教育。學前三年兒童入園率達到97%,公辦及公辦性質的幼兒園數和在園幼兒數均達到總數的90%以上。學前教育投入逐年增長,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達到4%。全面完成中心幼兒園建設任務,所有中心幼兒園全部通過省統一認定;70%以上的幼兒園達到省定基本辦園條件標準,基本實現學前教育現代化。積極開展0-3歲嬰幼兒早期教育,早期教育率達36%。幼兒教師學歷合格率均達到100%,專科及以上學歷達50%;專業達標率、任職資格持證率分別達90%、30%;依法落實幼兒教師待遇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障機制。
㈡年度發展目標
——學前三年兒童入園率分別達96%、96.5%、97%,其中,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數和在園幼兒數分別占總數的86%、87%、90%以上。早期教育率分別達34%、35%、36%。
——新建、改擴建公辦及公辦性質幼兒園處數分別為13處、16處、22處。
——年,鎮完成中心幼兒園新建任務,街道辦事處、老城街道辦事處、鎮通過省中心幼兒園認定;年,鎮通過認定;年,鎮完成中心幼兒園新建任務,鎮通過認定。
——幼兒教師專科及以上學歷分別達到40%、45%、50%;專業合格率分別達到80%、85%、90%。
三、主要政策措施
㈠落實政府發展學前教育的責任
1、堅持分級管理,市級為主、市鎮共管的學前教育管理體制。市政府負責幼兒園布局規劃、公辦幼兒園建設、公辦教師配備與保障、生均公用經費籌措等,負責各類幼兒園的審批注冊、常規管理和業務指導。街鎮人民政府承擔本轄區學前教育發展和管理責任,負責建設并辦好中心幼兒園、社區幼兒園,并扶持村集體辦園,積極籌措經費,改善辦園條件,補助集體幼兒園教師工資和社會保險費用,加強轄區內各類幼兒園周邊環境治理和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管理。
2、實行政府領導,教育部門主管,各有關部門分工負責的學前教育工作機制。市鎮兩級要建立由政府牽頭,有關部門參與的學前教育工作領導小組或聯席會議制度,統籌協調本區域內的學前教育工作,定期研究、解決學前教育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教育主管部門負責本轄區內所有學前教育機構的管理工作,堅持“統一規劃、統一準入、統一監管”的原則,實行劃片招生、就近入園。衛生、編制、發展改革、財政、物價、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建設規劃、國土資源、綜治、公安、民政、工商、安監、質監、食監、藥監、婦聯、殘聯等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分工,共同管理學前教育工作。
3、建立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的辦園體制。把學前教育納入街鎮社區及新農村建設規劃,根據適齡兒童入園需求和學前教育資源配置情況,重新優化調整學前教育布局。大力發展公辦幼兒園,提供“廣覆蓋、保基本”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滿足人民群眾對公辦學前教育資源的需求。堅持公益性和普惠性,努力構建覆蓋城鄉、布局合理的學前教育公共服務體系,保障適齡兒童接受基本的、有質量的學前教育,新增幼兒園以政府舉辦為主。落實各級政府責任,堅持政府主導,社會參與,公辦民辦并舉,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
4、建立學前教育督導評估與表彰獎勵機制。將學前教育納入政府教育督導評估系列和相關部門工作考核,建立學前教育專項督導評估制度,定期對學前教育發展水平、教育投入、幼兒教師工資待遇、辦園水平等進行督導評估,并向社會公示。建立表彰獎勵機制,每年評選表彰一批學前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和個人,教師節表彰與中小學教師享有同等比例。
㈡建立健全學前教育經費保障機制
1、以政府投入為主發展學前教育。將幼兒園建設經費、教師工資等列入市、鎮財政預算,滿足學前教育事業發展需要,并做到逐年增長,財政性學前教育經費占同級財政性教育經費的比例逐步提高到4%以上。新增教育經費、教育費附加、土地出讓金、彩票公益金等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發展學前教育。要確保公辦幼兒園建設及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并對城市街道、機關、企事業單位、學校幼兒園等予以補助,擴大普惠性學前教育資源。
市財政設立學前教育專項經費,用于標準化幼兒園建設、園長教師培訓、家庭經濟困難和孤殘兒童資助等。對按照《省幼兒園基本辦園條件標準》和《省省級實驗示范幼兒園辦園標準》新建、改造達標的幼兒園給予每所20萬元的獎勵。街鎮財政也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改善幼兒園辦園條件、社區幼兒園建設、教師培訓和待遇提高等。幼兒教師辦理五險所繳納費用,由街鎮財政補貼50%。
2、吸納社會資金發展學前教育。鼓勵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公民個人捐資助學和出資辦園。納稅人通過非營利社會團體和國家機關向學前教育的資助與捐贈,按規定享受免稅等優惠政策。積極扶持標準化民辦幼兒園發展,民辦幼兒園在審批登記、分類定級、評估指導、教師培訓、職稱評定、資格認定、表彰獎勵等方面與公辦幼兒園具有同等地位。
3、加強幼兒園收費管理。公辦性質幼兒園嚴格執行省市收費標準,民辦幼兒園根據辦園成本核定收費標準,并報市物價、教育、財政部門備案。各類幼兒園不得在核定的收費標準外收取建園費或其它費用。
㈢重點發展農村學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