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稅務管理措施研究
一、稅收籌劃的風險
1、政策變動帶來的風險
企業進行稅收籌劃的基礎就是現行的稅收法律法規,一旦這些政策發生了變化,那么也就意味著企業之前的努力都會浪費,導致原有的方案失敗。尤其是1994年我國稅制改革以來,稅收制度不斷完善,政策的變動更加頻繁,這就使得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面臨很大的政策變數,尤其是對于一些中長期的方案,其風險就更大了。例如,對于某啤酒生產廠,每噸啤酒售價3800元,共銷售30萬噸,在2000年之前應繳納消費稅6600萬元。2000年,國家稅務總局對啤酒的消費量進行調整,規定凡是每噸售價超過3000元的,稅率上調為250元/噸。在當年企業如果為了規避由于稅率提高導致的稅負增加,在不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下,進行了稅務籌劃。企業設立獨立核算的分公司,企業先以2800/噸/的價格將啤酒批發給分公司,再由分公司將啤酒以3800/噸銷售給客戶。由于啤酒的消費稅是在生產環節一次性征收,這樣以來企業只需在出廠環節繳納6600萬元,而不是7500萬元。但是在2002年,國家稅務總局又下發文件,規定企業單獨設立銷售機構的,消費費仍然在生產環節征收,但是計稅依據以銷售機構的價格為準。如此一來,2000年、2001年有效的方案,在2002以后就不能再使用了,否則就很有可能被稅務機關認定為惡意避稅甚至偷稅,給企業帶來不必要的損失。
2、成本過高產生的風險
成本過程也是企業在稅收籌劃過程中經常面臨的風險之一,但是不同于政策風險的是,它更容易被企業所忽略。這是因為決策在設計方案的時候,僅僅考慮節稅本身,而忽略了從成本效益的原則考慮問題。企業在實施方案的時候,需要放棄一些利益、并支付相應費用。這些成本就是企業進行稅收籌劃以獲取節稅效益的時候,必須付出的成本。因此,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如果沒有考慮其實施成本,并對企業的內外部環境和效益進行分析,就有可能使得稅收籌劃的成本較高,甚至超過其帶來的效益。比如,某制藥廠既生產抗菌類藥物,又成產避孕藥物。每年不含稅銷售收入為500萬,其中避孕藥物銷售收入100萬。全年產生進項40萬,由于不能區分不得抵扣的進項額,所以進項不得抵扣額為8萬,所以可抵扣進項為32萬。經過企業推算,避孕藥物產生的進項有6萬,所以建議將避孕藥物的生產線單獨分離出來,這樣以來進項不得抵扣額就變成6萬,可抵扣額度為34萬,企業少繳納2萬的增值稅。這樣看似企業通過稅收籌劃達到了少交稅的目的,但是單獨建設生產線所需的費用,如購買設備、管理費、員工培訓費用等,都不止每年2萬。
3、片面性產生的風險
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往往只是孤立、片面的進行,缺乏從全局角度通盤考慮的能力,這樣就有可能導致方案的失敗。一般來說,片面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一是只關注單一稅負的降低,而忽略了對企業整體稅負的影響;二是雖然考慮到了企業整體稅負的降低,但是沒有考慮到對企業經營和發展戰略的影響;三是只考慮到方案給企業自身帶來的利益,卻忽略了對相關利益方尤其客戶的影響。這種風險具有很強的隱藏性,不容易被企業所發現,因此極易導致方案的失敗。例如某企業年不含稅銷售額為80萬,外購不含稅貨物價值60萬,該企業符合一般納稅人認定條件。如果企業認定為一般納稅人,則需要繳納增值稅3.4萬,否則僅需繳納2.4萬。但是不能僅僅因為少交了1萬的稅,就簡單的放棄認定一般納稅人。這是因為小規模納稅人不能開具專用發票,這會影響企業的銷售。所以,企業在設計方案的時候,必須要考慮各種因素,不能單純的為了節稅而籌劃。
4、認定差異產生的風險
認定差異風險是指企業和稅務機關在稅收籌劃方面的理解不同,從而對于涉稅項目的規劃是否屬于稅收籌劃的范圍產生意見的分歧,并由此導致的風險。這種風險最常見的例子就是企業覺得是正常的、合法的節稅行為,而稅務機關卻將其認定為惡意避稅行為。這就很有可能導致即使企業在主觀上沒有逃稅,卻仍然被稅務機關認定為逃稅行為而受到損失。造成這種現象原因是多方面的,總結起來主要有幾下幾種:一是稅收籌劃是一項復雜的財務活動,要求相關人員對稅收、會計、財務管理等方面的知識都要要精通。但是無論是企業的稅務崗還是稅務機關的工作人員,能力不同,認識自然也就會有所差異;二是由雙方的立場不同導致的,除了稅務機關,沒有人喜歡稅,企業作為納稅人,總是有動機來少交稅,但是稅務機關則是希望能夠多收稅。雙方產生利益上的沖突,對一些事務的認識也就很難達到一致;三是由于我國的稅收法律制度、會計核算制度等方面還不夠完善,會存在一些漏洞或者忙點,這也會導致征納雙方在認識上的差異。不同于民法,稅法作為財政收入的保障,具有一定的強制性,當雙方認識產生差異的時候,納稅人大多處于劣勢,所以認識差異也會給企業帶來風險。
二、提升稅務籌劃管理價值的措施
1、利用稅法相關內容進行稅收籌劃
合理的稅收籌劃是納稅人的合法權益,是受到法律保護,但是這是要籌劃的合法性為前提。所以,企業在進行籌劃的時候,一定要精確的了解稅收法律法規的內容。而且要注意到,我國和稅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較多,時刻關注和自身業務相關的稅種的變化,準確掌握最新信息,并把握立法者的意圖,避免由于信息失真或者理解失誤而導致籌劃方案失敗。只有在合法的基礎上,利用稅法的相關規定進行稅收籌劃,才能真正給企業帶來節稅的效益。根據現行稅法的規定,企業可以通過分解合同中的銷售額或者營業額來達到節稅的目的,比如一家展覽公司舉辦推銷會,取得營業收入4000萬,并支付給展覽館1500萬押金。在不進行稅收籌劃的情況下,展覽公司應該繳納的營業稅為4000*5%=200萬。展覽公司可以進行如下稅收籌劃:舉行展覽的時候,可以通知客戶分別交費,即展覽公司收取2500萬,由展覽公司開發票;而展館則收取1500萬,并由展館開發票。如此一來,展覽公司只需要繳納營業稅2500*5%=125萬。這樣以來,在保持雙方收入以及展館稅負不變的情況下,展覽公司通過稅收籌劃減少稅收支出75萬。而對于生產類型的企業,則可以通過改變包裝物的收取方式來達到節稅的目的,比如某聲場企業銷售貨物500個,單價500元,同時需要包裝盒500個,單價20元。如果企業將包裝物連同貨物一起銷售,則企業應繳納消費稅額(500*500+500*20)*10%=26000元。而如果企業將包裝物剝離,并采取押金的方式收費。當押金一年內返還給客戶的話,則僅需對500*500的部分征稅,繳納消費稅25000元;在一年內不返還押金的話,則繳納消費稅500*500*10%+20×500÷(1+17%)×10%=25854。所以企業如果將對包裝物收取押金,并在一年內返還,則可以最大限度的達到節稅的效果。從以上兩個例子我們可以看出,如果企業能夠精確了解稅法相關內容,則可以在完全合法的情況下達到節稅的目的。
2、重視稅收籌劃的成本效益
稅收籌劃雖然可以給企業帶來節稅方面的效益,但是作為一種企業行為,也是需要成本的。企業要在充分評估方案的基礎上,確定方案給企業帶來的效益,以及實施該方案需要的成本和放棄的效益。只有效益大于成本的時候,方案才有可取之處,企業才能考慮是否施行。一般來說,企業在進行籌劃的時候,往往更注重方案的節稅效應,而忽略了方案自身所需付出的代價。一般來說,稅收籌劃的成本包括時間成本、人力成本、心理成本、貨幣成本、以及風險成本。稅收籌劃是一項非常復雜系統的工程,需要稅法、會計、財務方面的資料,而且一項方案也需要和稅務機關溝通。任何一項稅收籌劃方案都不是孤立的,還需要企業內部各部門的協調,這些都需要時間和人力來完成,消耗企業的時間成本和人力資本。而且,很多復雜的方案,單靠企業自身的稅務人員是無法完成的,這就需要聘請專業的中介機構,進而會產生相應的咨詢費、代理費或其他相關費用。由此可以看出,一項稅收籌劃方案具有顯性和隱性成本,而效益是否超過成本,是方案成功的關鍵因素。比如,如果一個企業希望通過設立分公司來達到節稅的目的的話,那么所涉及到成本除了上述成本外,還會有企業的注冊費,新公司的管理費以及經營的費用,所以企業必須要考慮到這些因素。
3、綜合考慮各種因素
影響企業稅收籌劃方案成敗的因素有很多,既包括稅收因素也包括非稅收收入。企業要認識到,進行籌劃的最終目的不僅僅是節約稅收方面的開支,而是要增加利益并實現企業的經營目標,所以企業在設計稅收籌劃方案的時候,要處理好局部利益和整體利益的關系:首先,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不能僅考慮某個單一稅負的高低,而是要著眼于企業的整體稅負,以確定方案是增加還是減少企業的整體稅負負擔。其次,在選擇稅收籌劃方案的時候,企業要將眼光放遠,有些方案可能會在短時間內會降低企業的納稅負擔,卻不利于企業的長遠發展。所以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要考慮企業的長遠發展目標,以增加企業的整體目標。目前有些企業放棄增值稅免稅優惠也是基于這方面的考慮。比如對于有機化肥生產企業來說,雖然放棄免稅優惠需要繳納大筆的增值稅。但是可以獲得進項稅的抵免,以降低生產成本。而且有機化肥生產企業的客戶一般都是工業企業,對于這些工業企業來說,化肥屬于原材料。如果有機化肥生產企業放棄免稅權的話,則工業企業在購買化肥的時候產生的進項也允許抵扣,如此一來還可以增加生產企業銷量。因此,雖然放棄免稅權表面看起來不劃算,但是對于企業的整體發展卻是有利的。此外,還應該考慮企業所處的經濟環境。這是因為一項稅收籌劃,只有在對經濟形勢做出正確判斷的基礎上,才有可能給企業帶來效益,企業應該考慮的經濟環境包括通貨膨脹、市場供求以及國際環境等情況。例如國內有些企業為了規避出口歐洲面臨的高額關稅,就利用歐洲對緬甸的低關稅優勢,在那里投資生產,以利用原產地優勢達到節稅的目的。但是近來緬甸發生的軍事沖突卻使得國內一些企業的投資遭到嚴重損失,這是非稅收因素影響稅收籌劃效果的典型案例。雖然不是每個企業都有對外投資的實力,尤其是對于中小企業來說,但是通過這個事例我們可以看出,企業在設計稅收籌劃的時候,也會受到非稅收因素的影響。有的時候,方案本身是好的,但是很可能因為受到這些因素的影響而面臨失敗,企業必須對此要有清醒的認識。
4、加強和稅務部門的溝通
稅收籌劃不是企業一家在唱獨角戲,還有一個重要的考慮因素,那就是稅務部門。由于稅務部門具有稅收執法權和一定的自由裁量權,因此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必須要將其考慮在內。企業和稅務部門保持溝通,不僅可以獲取稅收方面最新的信息,而且還可以獲取稅務部門的指導和認同。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很多都是在法律的邊緣地帶進行操作,稍有不注意就可能越過法律的邊界,被認定為違法行為。而且目前我國關于稅收方面的政策還存在一定缺陷,如果能夠得到稅務部門的指導和認同,就可以增加稅務部門的信任感,從而大大降低了由于認識差異而導致的風險。比如對于軟件開發企業,國家為了鼓勵行業的發展,對其在增值稅方面給予一定的優惠,財稅〔2011〕100號問對進行了詳細的規定。開發企業必須是銷售自行開發的軟件,才能滿足享受優惠的條件;對進口的軟件進行改造后再銷售的話,也可以享受優惠,但是文件還規定了僅僅是對軟件進行漢化處理,不屬于改造的范圍;對于受托開發軟件的納稅人,著作權歸屬的不同,也會影響納稅結果。對于這些,企業最好和稅務機關保持必要的溝通,以確定是否滿足條件。如果不能滿足條件,則在控制成本的情況下,對產品生產進行改進,以使其產品能夠享受到稅收優惠。
三、結語
納稅籌劃可以優化企業的財務目標,改善企業的業務流程,提高企業的經營管理效率,減輕企業的納稅負擔。但是由于國內稅收籌劃理論和實務的脫節以及法律環境的不健全,使得企業在進行稅收籌劃的時候面臨很多的風險。如何合理稅收籌劃,以增加企業價值,是現在財務管理需要重視的問題。
作者:王強 單位:中國石化集團四川維尼綸廠財務資產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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