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生態文化論文
作者:梁曉輝 單位:衡水學院文學與傳播學院
生態文化是由生態學向人文學科跨越的概念,也是近年來被廣為使用的一個具有更新性的概念,其特點在于建立科學的生態思維,用生態學的基本觀點去研究發展人類文化。生態文化的核心是建構人與自然和諧相處、協同發展的文化,它在人文視野和社會視野的范疇內實施生態實踐,引導我們以發展的眼光和動態的觀點來處理人與自然的關系,進而構建繁榮的生態文化體系。然而,我們需要看到,任何文化建設的層面都是由一個個點構成的,在生態文化的建構中,濕地地區以其相對的特殊性而成為值得去關注的一個點。衡水湖地區擁有十分豐富活態的文化,建構適合時發表展的生態文化有助于推動地方特色文化的發展與繁榮。同時,對于一個地區各方面的發展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推動作用。借助文化的力量來提升“水市湖城”建設的高質量,把文化內涵、優秀傳承融和于城市建設,更是具有顯而易見的重要意義。時代條件下,人們對濕地地區獨特的生態體系變得尤為關注,在此基礎上,生態文化的提出前所未有地將先前的生態體系和居民的生存生活結合起來。當我們用這種目光來觀照衡水湖濕地的時候,就必然會呈現出一個濕地地區生態文化發展的思路。
一、濕地地區生態文化發展的思路首先是總體性的
就衡水湖濕地地區來看,傳統上我們對這個號稱“京津冀最美濕地”的地方進行的是生態環境意義上的關注。我們注意到了它是“華北地區單體面積最大”的淡水湖,但是往往接下來的指向就是衡水湖濕地在調節京津冀地區氣候和抗旱防洪中發揮著積極作用,由此出發,發展思路指向了引黃濟冀(津)跨流域大型調水工程實施給邢臺、衡水、滄州、天津等地區嚴重缺水狀況帶來的環節,以及南水北調工程實施后的光輝前景。我們還注意到了衡水湖濕地是眾多珍稀鳥類的棲息地,是動植物多樣性和物種繁衍的基因庫,并由此出發,指向了它的科學價值和經濟價值。站在濕地生態研究的基點上,以上的關注點是無可厚非的,并且無疑能夠給我們帶來切實的可見價值。但是,當我們基于生態文化的立場上再來關注衡水湖濕地,恰恰就會發現傳統觀照上的偏頗之處。生態文化立場告訴我們對于衡水湖濕地的研究要著眼于文化的大視野,對濕地地區的生態文化發展進行宏觀和微觀相結合的總體性觀照。
宏觀層面,對濕地進行的生態研究屬于自然科學的范疇,生態文化給我們帶來的是融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與一體,由生態視角高度切入的視角,顯然純自然科學范疇的研究有失偏頗。文化是由“人”高度參與的創造,即便是單純的說衡水湖濕地,也是結合人的立場角度出發進行的,自然科學的研究永遠也不可能脫離人而獨立存在,它本身是有人的烙印存在其間的我們應當建立起無時無刻不存在的人的空間這一概念。同時,在微觀層面上,對任何一個方面的研究,都應當注入“人文”的觀念只有把人文觀念注入其中,我們才能對各個微觀層面的共性和個性進行剖析,進而將具有人文共性的特征特色發掘出來,在宏觀視角下加以觀照,形成總體性的生態文化發展思路。
二、濕地地區生態文化發展的思路是全面可持續性的
對濕地地區生態文化發展的關注應當將當前狀況和長遠發展結合起來。需要指出的是,這一觀念是早就存在著的。以往基于環境立場對于濕地地區的關注無不是有著全面可持續發展的考慮,但是,關于衡水湖濕地的明確的生態文化發展的觀念在當前并未被指出,生態文化發展關注包含人類在內的“生態圈”的全面可持續發展。這種思路要求我們首先要關注的是聯系性,尤其是人與濕地的關聯。每一種事物都與別的事物相關,這是美國人巴里?康芒納上世紀70年代出版的著作《封閉的循環:自然人和技術》中闡述的生態學法則,從中我們可以進一步看到,處于文化層面的生態圈是一種具有全面包容性的全新架構,只有在此意義上,才能夠形成封閉的循環,也就是人與自然的可持續發展。濕地地區生態文化發展的思路應當明確提出,同時,更需要建立在明確的認識之上。
濕地地區生態文化的全面可持續性的發展需要建立生態思維,應當看到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馬克思語),人作為一種“類”的存在其價值的實現需要在多重關系中展開,而“自由自覺”的本質特征是趨于固定的指向從歷史角度看,衡水湖濕地地區居民與濕地的關系是趨向自由和諧的農業社會時代,由于生產力水平低下,以個體耕作和小型漁業為主的生活實踐并不能對生態環境造成有威脅的破壞,人與自然的關系呈現為一種先天性的可持續狀態;進入工業時代,衡水地區經濟發展相對滯后,相對于經濟發達地區的生態危機,衡水湖濕地反而難得的未受到大的損害,為生態文化的發展贏得了難得的高起點。因此,生態文化發展需全面地觀照衡水湖濕地的歷史和現狀,進而進行可持續性的展望。
三、濕地地區生態文化發展的思路應是一種主體性的觀照
生態文化的根本目的是要保持人與自然的和諧發展,承認自然界自身內在價值,將自然界放到和人等同的位置也就成了基于生態文化視角的價值觀念。按照存在主義的說法,人是存在原本意義上的存在物,因而具有無可爭辯的主體性地位。可是我們需要看到,自然才是人存在的根本,不是從“自我”的立場出發,而是站在生態文化的立場上,我們會看到自然靠人顯現其存在價值,而人卻是“在自然中得以呈現”。因此,人和自然之間不應當是單純的主客體的統治與被統治、征服與被征服的關系,而應當是主體與主體的關系,文藝論家提供給我們“主體間性”這一說法,而生態文化所追求的,恰恰是如何協調這種人與自然的“主體間性”關系。
衡水湖濕地的生態發展讓我們看到的是以主體間存在關系為前提的客觀實踐。淳樸的當地居民將人與人的關系樸素地應用到對人與自然關系的理解上,人的生存和濕地的存在互為依靠,“靠水吃水”樸素地告訴我們,水是被人利用的“物”,更是賴以生存的“源”,濕地在當地居民心目中的主體性地位由此可見一斑。而今,衡水濱湖宜居城市的定位和生態文化的建構是和諧總體性、持續性與主體間的和諧共融的,堅持長期的、積極的推動生態文化的建構具有積極而又深遠的意義。應當努力建構由不同主體結構成的生態文化鏈,這對地區和城市發展方面、乃至于對相關產業就業和社會生活等方面能夠產生一種綜合的整體性影響。一旦生態文化形成并得以傳承,將會形成巨大的無形財富,人與自然在主體間的和諧中得以持續,生態文化也基于這一點必將得以最終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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