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4-9 | 師德論文
作者:黃全明 單位:寧波教育學院
重懲戒輕激勵,功利性明顯縱觀目前所進行的師德考評,重懲戒而輕激勵的現象還是比較突出的。在當前無論是評優評先、職稱評審、崗位聘任、績效工資,還是教師資格的重新認定等,許多地方都有“師德一票否決”的規定,“篩差”成為評價的目的。因此,這種評價較多的是從“否定”的角度來考量教師的師德,對師德中的“肯定”性成分顯得較少,因此,對多數教師來說,在師德考評時最為擔心的恐怕不是獲得“優秀”與否,而是擔憂被列入“否決”“倒數”的行列,以致廣大教師每當面臨師德考評就“誠惶誠恐”。考評的導向功能、激勵功能被弱化,教師大多成了被動的參與者,能應付過去就完事的現象比較普遍。
重結果輕過程,教育性不足長期以來,在實施教師評價時所采取的方式,大多是以終結性評價為主,師德考評也不例外,這種評價方式雖有其優點,但其缺陷也顯而易見。在師德評價活動中,我們往往更多地看到,每逢學期結束或學年度考核時,教育部門和學校就開展集中形式的師德考評工作,而平時這種考評幾乎是沒有的,如果沒有大的師德問題發生,日常的師德提升工作就只能靠教師們的“自覺”行動了,這種重結果輕過程的考評,不能對教師個體以及教師群體的師德進步過程給予及時的信息反饋,不能發揮評價對教師師德發展的激勵作用,無法適時幫助教師改進提高。因此,評價的教育性價值被縮小了,評價被簡單地等同于鑒定。
重形式輕內容,科學性欠缺在當前的師德考評過程中,大多數學校仍然采用打分評價的形式,以分數的多少來衡量教師職業道德的好壞,學生打分、教師打分、領導打分,加在一起即為最后師德考核成績。這種考評方式雖然在一定程度上體現了發揚民主,尊重學生和群眾,充分吸取民聲的意愿;但由于師德考核與教師的利益相掛鉤,為了在考評中能夠獲取好的分數,有的教師私下進行“游說”,暗地拉票;有的找到領導述說,希望照顧;有的聯絡同事,相互關注。由于與現實利益聯系密切,打分摻雜了一定的不正常的“人為因素”。導致有的結果和考評的初衷相悖,“優秀”的未必優秀、被打成低分數的教師未必師德差的現象時常出現。一些默默奉獻、不善交際的教師在考評時常常處于不利的位置;而那些人際關系“好”的教師則優勢明顯,教師師德評價在公正性上存在欠缺。
師德考評不道德現象的成因
之所以出現上述師德考評不道德的現象,原因雖然很多,但主要表現為以下幾個方面:
1.標準模糊,主觀色彩較濃在科學的評估體系中,考評標準十分重要,因為評價者的價值認識與評判標準不同,其評價結果就會不一樣;在評價活動中,哪些要評、哪些不評,也直接影響著評價的結果。評價標準同時對被評價者具有導向作用。就目前的師德評價工作而言,盡管研究者為我們提供了諸多評價標準,且評價的實踐不斷創新,但總體上還是存在著考評標準模糊的現象,主要表現為:教師的某種道德行為做到什么程度算好?這種道德行為其持續性要多久?各人的道德行為其表達方式是否要統一?道德行為是否一定反映了其道德認知、道德素養?如:何謂“尊重學生”或“不尊重學生”?怎樣算歧視學生、怎樣不算歧視學生?怎樣算認真教學或不認真教學?正是因為沒有明確的評價標準,以致評價者對道德行為的判斷尺度就難以準確把握,不同的評價者對同一對象的某種道德行為就會作出不同的判斷,即使同一評價者對同一對象在兩次不同的評價活動中也會作出不同的判斷。評價者的主觀價值意識在此起著很大作用,那種“先入為主”和“暈輪效應”等現象常常會左右評價者的道德判斷。多年來,廣大教師對師德的考評結果存有異議,如果沒有被“一票否決”,較少有人會去反思自己師德的考評結果,也正說明了這個問題。
2.內容寬泛,師德“邊界”不明何謂“師德”?有人認為,“師德是指教師和一切教育工作者在從事教育活動中必須遵守的道德規范和行為準則,以及與之相適應的道德觀念、情操和品質”;也有人認為師德“是一個教師所應該具備的道德水準和品行素養”;大多數人認為師德就是教師職業道德的簡稱。從教師承擔的社會重任和社會對教師的人格期望評價可以看出,師德不僅含有道德,也含有世界觀、人生觀、政治立場和態度、法紀觀念和行為等。《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2008年修訂版)把愛國守法、愛崗敬業、關愛學生、教書育人、為人師表、終身學習等六條作為教師師德考評的內容。而《綱要》所指出的:“教師要關愛學生,嚴謹篤學,淡泊名利,自尊自律,以人格魅力和學識魅力教育感染學生,做學生健康成長的指導者和引路人”,則是關于師德比較原則性的描述。盡管師德內涵非常豐富,而且會隨著時代的發展而有所變化,但無論怎樣豐富、怎樣變化,在一定時期內它也總得有一個邊界,其外延不能隨意地無限擴大,否則在考評時,不同的評價者由于對師德內涵把握不同,會得出不同的結果。目前社會各界對教師的師德現狀并不滿意,對教師的指責經常見諸各類媒體,這與教師職業道德規范的定位不準確、邊界不清晰有一定關系。因此,“邊界”不明確的師德考評,自然在實踐中就很難操作,導致主次不分、內涵與外延不清,甚至本來不屬于師德考評范疇的卻被納入其中,由此造成在很多情況下,師德的考評就顯得粗略。
3.主體泛化,評價“支架”移位與教學能力評估所產生的壓力與影響力相比,師德的評估對教師所產生的壓力更甚。因此,師德考評是一件非常嚴肅的事。在當前師德考評實踐中,評價者的專業性要求尚未引起足夠的重視。評價是一項復雜而專業性要求較高的活動,對評價者來說,如果缺乏必要的與評價工作相關的專業知識與技能,那么評價者就難以對評價對象科學地做出事實判斷和價值判斷,勢必影響考評結果的意義與價值。在當前師德考評實踐中,由于理論上對師德的科學評價標準的研究還相對薄弱,在具體的操作上對參與評價的人員如何有效開展評價還缺乏相應的培訓,因此,存在評價者評價不規范的現象也就不足為奇。采取評價主體的多元化固然是評價改革的一個趨勢,對改善原來評價信息渠道來源的單一性具有重要意義,因為教師師德表達的范圍很廣,因此,完整地考評某一教師的師德自然需要收集多方面的信息。由于各個評價主體各自所得的信息多寡不等、利益取向不同、價值意識有異,他們對教師師德的關注點以及標準要求就會不同,加上“人是社會關系的總和”,或“愛屋及烏”或“惡其余胥”的情況常常會出現在師德評價之中,由此造成師德考評的失真現象。